近日,遵义市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对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试行企业承诺函的通知》,明确在全市政府投资类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试行信用良好投标人可以用投标人企业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和金融保函(证)的政策,取消实质性缴纳工程项目招标投标保证金,推行信用承诺制。试行企业承诺制,取消工程项目招投标保证金,降低了市场的制度性交易成本。对于政府而言,做到了简政放权、提高办事效益,并将主要精力放在监督和管理上;对于市场主体而言,减少了办事环节,节约办事时间。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